4月27日上午,从陕西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大会上传来喜讯,法士特集团公司荣获第四届“全国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。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陈兵代表企业参会并接受表彰。
“全国文明单位”评选表彰活动由中央文明委组织,每三年一届,目前已举办四届。全国文明单位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,也是企业的一张闪亮名片,这张金字招牌已成为企业十分重要的无形资产和战略资源。
作为中国汽车零部件龙头企业,法士特在创新发展中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于生产经营、创新管理的方方面面,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,企业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同步增长实现双丰收。特别是近十年来,公司积极适应发展新常态,进一步建立完善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体系,不断探索文明创建新途径,丰富文明创建新载体。通过持续开展劳模宣讲、选树典型、岗位建功、群众路线、民主调研、志愿服务、捐资助学、扶贫就困等一系列有声有色的文明建设活动,企业环境面貌日新月异,员工队伍素质和公司综合发展实力不断提升。尤其是从2014年开始,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开始实施动态管理,文明创建工作趋于日常化、制度化和常态化,工作难度持续增加。在各单位的通力配合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,公司顺利通过网络测评和实地考察,成功获得“全国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。自2006年以来,法士特公司先后荣获了“省级文明单位”、“省级文明单位标兵”、“企业文化示范单位”和“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奖”等多项荣誉,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扎实推进,硕果累累,形成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良性发展态势。
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,法士特又站在了一个全新起点。公司将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,以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抓手,继续巩固“全国文明单位”创建成果,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不断迈向更高水平,为实现中国梦和“法士特百年企业梦”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。(王 芳)法士特微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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